关于调整顺义区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

来源地:顺义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  发布时间:2021-06-17

 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,统筹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、降低物流运输成本,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,改善空气质量,保障顺义区道路有序、安全、畅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经区政府同意,现对六环路(不含)以外的顺义区行政区域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禁限行措施进行调整,通告如下:

  一、下列道路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:

  (一)右堤路(昌金路至顺平南线)、白马路(通顺路至左堤辅线)、复兴东街、减河北路(右堤路至左堤辅线)、站前东街、站前南街、站前西街、站前北街、光明南街、通顺路(顺平路至顺平南线)、顺平路(机场东路至左堤路)、顺平辅线(光明南街至左堤辅线):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;

  (二)通顺路(恒华西街至复兴东街)、白马路(乾安路至通顺路)、光明北街、顺沙路(卧龙环岛至右堤路)、顺白路(顺沙路至顺平辅线)、顺于路(前景路至顺白路)、府前东街、府前中街、府前西街、仓上街(新顺南大街至通顺路)、石园大街、平沿路、新顺南大街、新顺北大街、顺和路(顺平路至平沿路)、顺泰路(顺平路至平沿路) 、顺康路(顺平路至平沿路)、顺福路、河南村东大街:24小时禁止5吨(含)以上载货汽车通行;

  (三)右堤路(龙塘路至通州界): 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 8 吨(含)以上载货汽车通行。

  二、外省、区、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载货汽车通行应遵循以下规定:

  (一)外省、区、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载货汽车可在如下道路通行:

  京承高速、京平高速、京沈路、木燕路、昌金路、天北路(白马路至京承高速)、顺密路与木燕路交叉口以北、七大路与龙塘路交叉口以南、顺平路与木燕路交叉口以东、白马路与木燕路交叉口以东、白马路(马坡桥)以西、龙塘路与木燕路交叉口以东、顺平南线与龙塘路交叉口以东的道路。

  (二)除上述道路外,24小时限行路段以通告第一条为准。

  (三)除上述道路外,外省、区、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 的载货汽车6时至23时禁止通行。

  三、以下区域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核定载质量 8 吨(含)以上载货汽车通行:

  (一)沿昌金路(京沈路与昌金路交叉路口)至木燕路(不含)至顺平南线(不含)至右堤路(不含)至外环路(不含)至机场东路(含)至外环路(含)与顺沙路交叉口至顺白路(含)至良白路(含)至京沈路(不含)至昌金路(不含)区域内道路。

  (二)除上述道路外,24小时限行路段以通告第一条为准。

  四、以下区域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:

  (一)沿白马路(马坡桥)至右堤路(含)至顺平南线(不含)至机场东路(不含)至外环路(不含)至顺白路(不含)至白马路(不含)的区域;

  (二)昌金路(不含)以南、白马路(不含)以北、京承铁路以东、右堤路(含)以西区域内道路。

  (三)除上述道路外,24小时限行路段以通告第一条为准。

  五、以下区域内24小时禁止专项作业车通行:

  (一)沿白马路(马坡桥)至右堤路(含)至顺平南线(含)至机场东路(含)至外环路(含)至顺白路(含)至白马路(含)的区域;

  (二)昌金路(含)以南、白马路(含)以北、京承铁路以东、右堤路(含)以西区域内道路。

  六、载货汽车、专项作业车确有需要在禁行道路上通行的,应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办理通行手续并持证通行。

  七、军车、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通告规定的限行措施限制。

  八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,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。对于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,认定为“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”的违法行为,依法处罚。

  九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《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、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、 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 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》(顺公字〔2017〕268 号)同时废止。

  特此通告。

  附件:载货汽车交通管理措施通告示意图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  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

  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

  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

  2021年6月11日